一、本校依108年3月28日營署建管字第1081056267號函辦理。
二、開課前7天將以簡訊通知上課教室(開課第一天請於08:20~08:50報到)
三、開課當天需繳交資料:
1.身份證正反面影本
2.建築物室內設計技術士證正反面影本
3.六個月內脫帽照片2吋2張(背後請寫上姓名)
四、請假及曠課時數合計超過2小時者,不予核發講習結業證書。
五、遲到早退超過15分鐘該節視同曠課。
六、講習人員需親自參訓,如有代理上課情事,撤銷參訓資格,且3年內不再受理報名參訓。
【以上師資、課程內容、時間及場地等,本單位保留變更之權利。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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